为了贯彻落实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安全生产方针,杜绝各种伤亡事故,现将我院的安全生产做如下规定:
一、各值班维修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定期轮训,达到安全自救,达到处理现场不安全隐患的水平。
二、从业人员必须健康,从事的工种能够独立操作,熟练掌握操作规程,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工作,要配合默契。
三、发现不安全隐患,要及时向上级汇报,不能私自停电、停水,给教学、生活、工作带来不便。
四、定期巡查各种机器设备的运行情况。定期保养半年一次,使设备正常运行,不能出现超负荷运转。
五、在使用加工工具时,要两人以上操作,确保人身安全。不准私自为个人或他人加工、生产物品。
六、工作期间,一定要。
七、各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工作会议,组织职工学习各种安全操作工艺流程,不断提高安全意识,杜绝各种事故和火灾的发生。
八、成立以后勤处长为组长、分管处长、科长、班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,对各个环节,定期检查,做到安全生产,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和防火第一责任人,万无一失。